本期目录
妇幼健康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
健康促进法》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妇幼健康工作
●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解读
●我国婚前保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
●龙岩市卫健委督导组到武平县妇幼保健院督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与培训
●宫颈病变诊疗热点与新进展研讨会2020年FJSCCP第一场学术活动在线举办
●武平县成功举办2020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
●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召开区儿童保健协作组例会暨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演练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顺昌县疾控中心为幼儿园复学保驾护航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开设心理行为门诊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
●湖里区妇幼保健院高效应对520婚检高峰
●520免费婚检 上杭妇幼为爱护航
●大田县妇幼保健院结对帮扶留守儿童
宣传活动
●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欢庆六一系列活动
●上杭县步云乡计生协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宣传活动
●顺昌县岚下乡开展母亲节暨5·29会员活动日活动
妇幼健康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已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公布施行,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总结了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经验,就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方面的战略部署作出了顶层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对于推动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法治建设,在卫生与健康工作中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具有基础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对于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单位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站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经费保障,严格督促考核,抓紧抓好抓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全面准确把握基本原则和重要内容,确保各项新制度有效落实
要深刻领会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明确了我国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规定了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确立了健康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调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体现了卫生与健康工作理念从“以治病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转变,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核心。要系统学习重要内容,熟练掌握法律条款,使法律规定的各项制度能得到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卫生与健康工作沿着法治的轨道有序开展。要精准把握《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创新制度,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这一系列创新规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自觉运用改革的思维,积极转变治理理念,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着力推动制度创新,出台配套管理措施,使法律规定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区、各单位要学懂法律条文,学通法律精神,认真研究《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紧密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贯彻落实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努力营造法律贯彻执行良好氛围的工作目标,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开展学习培训。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习宣传贯彻方案,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学习任务和具体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分工和督查考核,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执行、有考核。要着重抓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学习,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动系统上下认真开展学习活动。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专题讲座、网络培训和送法下基层等方式,在卫生健康系统分期分批开展培训,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格局。
(二)创新宣传方式。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创新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等各类媒体平台,采取开设专题专栏、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积极宣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新制度、新举措、新规定、新要求。要注重舆论引导,围绕社会各界关注的法律条款、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进一步释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良好氛围。
(三)制定配套制度。要把制定完善制度、规定作为推进卫生与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贯彻施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推动有关部门落实法定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加快制定配套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分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地方意见,确保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健康影响评估制度等重大制度如期出台,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清理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保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正式施行后,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法律保持一致。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切实加强指导,严格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的各项部署要求,确保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取得实效。各地要及时总结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我委。
(转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妇幼健康工作
5月20日上午,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余艳红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余艳红指出,疫情期间,全国妇幼健康战线坚守岗位,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作出了重要贡献。她强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妇幼保健机构要严格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要求,加强“四类人员”管理,做好标准预防,降低院感风险。补齐检测能力短板,提高检测服务的可及性与及时性,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秩序,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和儿童防护。
余艳红要求,要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坚决完成健康扶贫任务,强化行业监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好妇幼健康“安全线”,谋划好“十四五”妇幼健康事业发展。
江苏、湖北、湖南代表作了经验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妇幼处处长,省级妇幼保健院院长和科研所所长参加会议。
(转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
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婚前保健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内容,明确国家采取措施,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等服务,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将“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作为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纳入评估指标体系,并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作为重点任务,列入妇幼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明确由卫生健康委牵头,民政部、全国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多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通过推行免费婚检、规范优质服务、强化宣传教育、推广“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优化全程服务等措施,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探索了有益做法和有效经验。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不断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和单位在总结经验、基层调研、专题研讨、听取意见等基础上,经过反复磋商、研究论证,共同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强化政策和制度保障。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广泛参与;三是推广便民举措,规范服务供给;四是优化全程服务,促进服务可及;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合作。
《通知》重点从宣传教育、便民利民、优化服务三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要求各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强化个人健康责任和意识。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和咨询指导。探索利用“互联网+”服务平台,创新开展在线婚育健康宣传告知。二是推广便民举措。要求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将婚前保健作为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婚前孕前优生服务落实。三是优化规范服务。要求各地坚持需求导向和分类指导原则,针对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依法规范开展优质服务,着力强化质量控制与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服务更加公平、可及。
三、《通知》的主要亮点
《通知》是自母婴保健法实施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民政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首次就婚前保健及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印发文件,是密切部门合作、强化制度创新的生动实践,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知》聚焦婚前保健等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结合当前形势任务和地方实践,从多部门齐抓共管和凝聚各方共识的角度,对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出要求,对基层实践经验予以总结推广。文件具有四个主要亮点。
一是广泛凝聚共识,提高了各方对婚前保健工作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的科学认知与高度认同。二是突出关口前移,明确了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在婚姻登记场所设立婚育健康宣传教育便民服务平台或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的有效做法。三是强化便民利民,推广了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主动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等便民举措。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提出了不同婚育阶段服务对象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指导意见。
四、推进《通知》落实
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合作、共担责任。为保障文件推进落实,《通知》就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合作提出要求,并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任务予以明确。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强化政府主导、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相关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履职尽责、形成合力,协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鼓励各地改革创新,积极借鉴基层经验,因地制宜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场所与婚姻登记场所就近就便设置,推广“一站式”婚育综合服务模式,让群众真正少跑腿、得便利。要求各地加强督导检查、善于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有力有序推进服务落实、政策见效。
(转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我国婚前保健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成效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着力强化部门协作和制度完善,指导各地全面加强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健康,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婚育质量和出生人口素质的重要措施。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自身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协力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各地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通过推行免费婚检、强化宣传教育、规范优质服务、推广“一站式”便民举措、优化全程服务、拓展服务内容等措施,积极推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服务供给和政策保障不断强化,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提高。
经过共同努力,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和成效。一是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多数省份已将婚检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政府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青海等地以人民政府名义或以卫生健康、民政、妇儿工委、共青团、妇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文件,就加强婚前保健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法律保障更加有力。《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提供婚前保健服务予以明确。近期发布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婚前保健纳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推动婚前保健制度更加完善。三是免费婚检扎实推进。在地方财政支持下,已有22个省(区、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多种途径,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四是服务体系日益健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国经批准开展婚检服务的机构数达3502家、服务人员达2.5万名;据对2699家县区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状况调查,提供婚前保健服务的机构占比达86.4%。五是参检人数和婚检率不断提升。2004-2018年全国共有10208万名新婚夫妇接受婚检服务,2018年婚检人数达1020万,全国婚检率从2004年的2.7%上升至2018年的61.1%。六是越来越多的检出患病人群接受医学干预指导。2004-2018年婚检累计筛查出疾病人数达873万,其中生殖系统疾病303万,指定传染病202万,与遗传有关疾病7万,平均疾病检出率约8.5%。七是个别遗传性疾病在部分高发地区得到控制。得益于婚前保健和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的协同推进,广东、广西等地中海贫血高发省份胎儿水肿综合征(重型α地贫)发生率由2006年的21.7/万、44.7/万分别下降至2018年的1.4/万和2.4/万,降幅分别达94%和95%。
(转自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
龙岩市卫健委督导组到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督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恢复正常诊疗秩序, 5月28日上午,龙岩市卫健委督导组组长付敏强、组员魏慧娴到武平县妇幼保健院开展疫情防控督查指导工作。督导组一行对县妇幼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管理、院感防控、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隔离待产房以及对五类重点人群管理、医废处理等方面进行了督查指导,并传达了上级相关会议精神。
县妇幼院练桂兰院长从加强组织领导、筑牢防控网络、强化各项保障等方面作了汇报。督导组对县妇幼院在疫情期间积极作为,勇于承担职责,积极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付敏强组长强调,妇女儿童因其人群的特殊性,自我防御能力较弱,是这次疫情防控的重点也是难点。随着诊疗秩序的逐步恢复,妇幼保健机构一定要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严防严控,把防控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特别是要严守妇幼保健机构院感防控底线,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管理,加强患者入院管理和病房管理,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有效开展风险排查,做好五类重点人群的管理和医院员工的健康管理,同时也要采取得力措施,尽快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练桂兰院长表示县妇幼院将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正常医疗保健服务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严格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特别是要通过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就诊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延伸拓展特色服务项目等措施,满足妇女儿童医疗保健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钟云)
会议与培训
宫颈病变诊疗热点与新进展研讨会
2020年FJSCCP 第一场学术活动在线举办
在新冠疫情新形势下,由福建省优生优育与妇幼保健协会阴道镜和宫颈病理学专业委员会(FJSCCP)主办的2020年 第一场学术活动——“宫颈病变诊疗热点与新进展研讨会”于5月23日下午14:00-15:35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福建省SCCP主任委员、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孙蓬明教授主持,邀请了福建省SCCP副主任委员、厦门市妇幼保健院李清教授和上海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的高蜀君教授担任演讲嘉宾,围绕最新发布的ASCCP2019基于风险的宫颈癌筛查结果异常和癌前病变的管理指南——HPV病毒载量在临床中的应用、HPV持续感染的应对与管理、宫颈病变的个性化治疗三个方面展开了精彩的演讲与探讨。
首先由孙蓬明教授做介绍本次线上会议的举办目的、授课嘉宾和演讲内容。高蜀君教授介绍“HPV持续感染的应对与管理”,强调我们的“临床应对策略”的对象不是HPV持续感染的(病)人,应是HPV持续感染的状态,做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孙蓬明教授介绍了美国最新发布的宫颈癌筛查管理指南变化及HPV病毒载量在临床应用的相关最新进展,强调新版的ASCCP管理指南不再孤立地考虑一次检测结果,而是应用当前及过往结果对患者发展为癌前病变或癌症的风险进行个体化评估;另外,孙教授就最新的关于HPV病毒载量临床应用的研究做了介绍,研究表明病毒载量与宫颈病变程度正相关,术前的病毒载量与术后的病变残留也有关,HPV分型结合载量在未来的临床应用中可能会有比较大的价值。李清教授在宫颈病变治疗方面强调要有个性化的治疗理念,在规范化前提下充分考虑患者本身的相关情况,进行个性化的治疗。在专家讨论答疑环节,针对线上听众的问题,几位专家进行了积极的解答和探讨。
本次会议,累计点击量超过3000人次,同时在线观看人数超过600人,取得了圆满成功。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董滨华)
武平县成功举办2020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
5月30日,由武平县卫健局主办,武平县妇幼保健院承办的武平县2020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培训班在在县妇幼保健院顺利举办,县级各医疗保健机构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信息、产儿科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县妇幼保健院黄副院长传达了福建省、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的通知》和龙岩市卫健委《关于近期我市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提出了加强全县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要求,强调要把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妇幼常态化工作,提高母婴阻断率。相关专家就孕产妇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干预要点、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相关知识、阳性产妇所生儿童健康管理等相关知识分别讲授。班后培训人员进行了考试。
通过此次培训,提升了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孕产妇及儿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
(武平县妇幼保健院 陈美兰 钟细兰)
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召开区儿童保健协作组例会
暨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
5月21日下午,思明区妇幼保健院召开区儿童保健协作组例会暨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会。思明区儿童保健协作组成员厦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等辖区医院儿科主任专家们对发生在本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病例进行了评审,今年死亡病例中以其他肿瘤、白血病、意外窒息、先天发育畸形等疾病为主。
思明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工作已连续开展14年,有效推进了全区儿童健康管理工作,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明显下降,提前完成“两纲”目标。
(思明区妇幼保健院)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演练
为提高医院产科及新生儿科医护人员应对新生儿窒息的急救能力,熟练掌握抢救流程,2020年6月2日,新罗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了一场新生儿窒息复苏演练。
本次演练由妇产科主任翁翠萍现场指导,由儿科医生、产科医生及助产士组成复苏小组,按照2016版新生儿窒息复苏流程,规范操作,实地演练。以两例不同病因、不同程度的窒息案例为演练脚本,分两组进行实地的复苏抢救,整个演练过程紧张有序,场景逼真,各个环节救护人员配合默契,各项操作稳、准、快,应对应急救治快速反应,充分体现了团队协作的救治水平。演练结束后,由妇产科翁翠萍主任对复苏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纠正。
通过此次演练,使新生儿窒息复苏操作更规范合理和有效,提高医护人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同时,增强了团队合作能力和紧急应变能力,为每一位小天使保驾护航,保障广大孕产妇的分娩安全。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 沈笑菊)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顺昌县疾控中心为幼儿园复学保驾护航
为切实做好顺昌县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准备,县疾控中心多措并举,把好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确保我县幼儿园能按期复学复课。
一是现场指导防控工作。5月25日至5月28日,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城区13所幼儿园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为幼儿园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防控工作要点,并指出其存在的不足,从专业的角度提出整改建议。
二是开展防控知识培训。5月27日-28日,县疾控中心对城区13所幼儿园教职员工开展2期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共130余人参加。培训会上,中心专业人员详细讲解幼儿园开园前开园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三是采集核酸检测标本。5月25日开始,县疾控中心为全县幼儿园教职员工采集核酸检测标本,并运送标本至南平市疾控中心检测,为该县幼儿园顺利开学保驾护航。
(顺昌县疾控中心 李雅倩)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开设心理行为门诊
近期龙岩市新罗区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开设心理行为门诊和发育测评室。开展了0-6岁儿童发育行为评估工作,此项工作根据国家发布最新版儿心量表-2标准执行,重点关注0-6岁儿童神经心理行为发育情况。
儿童生长发育各个价段,身高、体重、神经系统和孩子的心理行为都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行为特征,定期对儿童进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及时掌握儿童的心理行为发育水平,识别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偏异,早期发现、及时干预并消除影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的生物、心理和社会不利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随访、干预和健康管理,促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
(新罗区妇幼保健院 张文婷 林果果)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
为防止罹患“两癌”的贫困妇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助力妇女如期脱贫,5月21日,永安市妇幼保健院开展2020年“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以实际行动奉献爱心,着力为“两癌”重症贫困母亲带去温暖和希望,全院职工积极响应筹善款。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自2012年起积极开展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工作,已累计为近三万名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进行了宫颈癌、乳腺癌筛查。2019年对永安市137名35-64岁建档立卡贫困妇女进行了免费“两癌”筛查。今年免费“两癌”筛查将覆盖全市35-64岁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妇女,希望通过早检查、早预防、早诊断、早治疗,把疾病遏制在萌芽中。
(永安市妇幼保健院 王秀娟)
湖里区妇幼保健院高效应对520婚检高峰
为有效应对“520”婚检小高峰,面对新冠疫情,确保每对新人都能得到安全、高效、快捷的免费婚检服务,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婚检孕检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前做好部署和安排,调配了疫情防控预检分诊人员和引导员,增派有资质的婚检人员,在保证婚检服务质量的同时,尽可能缩短等候时间,确保婚检工作正常进行。
全天共为140多对新人提供了免费婚前检查、卫生指导及咨询,使新人们了解了新婚、孕前、孕期等保健知识,为优生优育提供了健康保障,确保新人们自愿而来,满意而归,让免费婚检深入人心,同时获得了新人们的一致好评。 工作人员为“爱”加班,多渠道为新人“把握幸福”,并为前来婚检的新人送上“玫瑰花”、健康大礼包及温情祝福。
(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 林生泉 朱春雷)
520免费婚检 上杭妇幼为爱护航
一年一度的“520”又如期而至,因其谐音“我爱你!”被众多年轻人热捧,很多情侣会选择在这一天喜结连理,开启美好的婚姻生活!5月20日7时20分,不少新人已来到上杭县婚育健康中心(设区上杭县妇幼保健院)等待着。
据预约5月20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达100多对。为迎接这个登记小高峰,上杭县妇幼保健院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婚孕检医师、相关工作人员7:20提前上班,为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提供更加贴心、便利、高效、优质的婚检服务。在预检分诊、信息录入、档案填写、超声、检验、放射等环节增派工作人员,并在建档大厅安排志愿者维持秩序,做好引导工作。医院还为新人们准备了一份精美的礼物!
在“520”这浪漫温馨的日子里,上杭县妇幼保健院婚孕检工作人员用辛勤的汗水共为168位新人提供了优质的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为112位计划怀孕新人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
(上杭县妇幼保健院 陈 林)
大田县妇幼保健院结对帮扶留守儿童
为了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行动,深入帮扶关爱贫困留守儿童。6月2日上午,大田县妇幼保健院6位“爱心家长”代表前往文江中心小学开展与贫困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为结对的11名儿童送去爱心书包、爱心大礼包、牛奶、食用油等慰问品 。
“爱心家长”代表与建档立卡贫困留守儿童谈心交流,详细了解贫困儿童的学习、生活、心理状况,叮嘱他们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一定要正确面对、克服目前所面临的困难,鼓励他们要好好学习、孝敬长辈,争做新时代好少年。
(大田县妇幼保健院 陈亚周)
宣传活动
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开展欢庆六一系列活动
6月1日上午,长乐区妇幼保健院在严守“疫”线的前提下,精心筹备了一场特别的“节日盛会”。
活动当天,医院医务人员们将门诊大厅、儿科门诊、病房、儿童健康体检科、口腔科、五官科装扮一新,童趣盎然,医护人员发挥特长,在气球上画上各种卡通图案,穿布偶玩具衣服的护士手拿气球,和来院就诊的小朋友愉快互动,一起欢庆“六一”儿童节的到来。
上午8点半,院党政班子一行来到儿科病区,带着节日小礼物给住院治疗的小朋友送上节日的祝福,希望他们早日康复,平安成长。护士阿姨们手上的针和药瓶摇身一变,变成精美的礼物和彩球,小朋友们看到精美小巧的礼物,顿时忘了病痛,脸上展露出开心灿烂的笑容,患儿家属们也随之愁容换笑颜,纷纷表示感谢。
与此同时,在儿科门诊、口腔科诊室、儿童健康体检科、五官科等处的进行义诊咨询活动:在儿科门诊,医生为前来就诊的患儿提供免费诊疗,护士们为有需要的患儿进行免费雾化治疗,鼓励孩子们坚定信心,早日康复;口腔科医生一边与孩子们游戏,一边为他们科普口腔保健知识;儿童体检中心更热闹,医生护士们在给孩子及家长们提供儿童保健方面的指导,提醒孩子们要保护视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还赠与他们各种各样精美的小礼物;门诊客服台前,医护人员为大家免费提供儿童常备药品,分发儿童健教宣传手册,向大家普及儿童成长健康知识以及抗疫防疫小常识,引导家长重视儿童成长发育中的身心健康问题。
儿科门诊、儿童健康体检科的儿童健康专题讲座同时开讲,医务人员结合自身丰富的诊疗经验,分别以“儿童新冠肺炎防控措施”“儿童哮喘防控”“儿童营养保健”“关注孩子眼健康”“关爱孤独症儿童”为主题进行授课,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家长讲解有关知识,邀请家长与孩子们共同参加,进行现场提问互动、发放小礼品,现场气氛活跃。
(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 办公室)
上杭县步云乡计生协开展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宣传活动
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会成立40周年也是全国计生协会第22个“会员活动日”。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宣传卫生、计生健康知识,近日,步云乡计生协会联合乡卫生院、流动人口管理站、妇联、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部门开展了计生协会“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宣传活动。
活动主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及避孕药具、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进行健康体检等方式,对疫情防控、健康养生、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奖励扶助、爱国卫生运动等知识进行宣传。工作人员在现场耐心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政策、健康问题,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卫生、计生相关政策以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体检100余人次,咨询200余人次,发放避孕药具600多盒,发放宣传材料360余份,营造了浓厚的卫生、计生宣传氛围,为健康步云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上杭县步云乡 傅萍洁)
顺昌县岚下乡开展母亲节暨5·29会员活动日活动
今年5月10日是“母亲节”,也是第二十四届“幸福工程帮扶计生母亲活动日”。5月29日,是中国计生协成立40周年纪念日和第22个“会员活动日”。近日,岚下乡乡计生协会和卫计办联合南平市人民医院眼科中心,在夏墩村开展义诊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大家讲解卫计政策。医务人员们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免费量血压、测血糖,开展眼睛免费检查,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乡计生协还开展计生困难家庭关爱帮扶活动,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了慰问,全乡慰问计生困难家庭户共11户,共计发放慰问金5800元。同时,各村计生协会员对计生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询问他们生活等情况,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和关怀。
(顺昌县岚下乡 关呈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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